煤矿办公楼
死者:马宏迁,52岁,系大同左云县马道头乡黄家店人,现住怀仁县吴家窑水磨湾东河湾平房,是该矿抽水工。
水磨湾东河湾平房
事故因死者马宏迁在井下抽水工作中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矿方把死者尸体拉到集宁隐藏起来, 以260万高价和死者家属私了。职能部门相互推诿,真相究竟在哪里?相关部门是否对安全重视?
记者于8月7日来到怀仁县煤炭工业局局长办,表明身份说明来意。该局领导说在前几天有不少人反映该矿事故,我们正在调查当中,也没接到该矿上报。记者问道:该矿采矿权已被查封,然而还能生产吗?该局领导说:我不清楚,采矿权被查封也没接到过相关文件,随后等调查结果给予你们回复。记者带着种种疑问随行离开。
记者于当天下午来到怀仁县国土局,接通相关领导电话,称我们也没见到该矿采矿权的相关查封文件,前几天还在该矿看到采矿证。不管那么多,有采矿证就能生产,我们也无能为力。
随后记者来到政府办主任办公室,把材料期望转交相关领导。记者于8月8日来到朔州市煤监局反映该事,随后给予回复。
难道真有人为该企业保驾护航?为什么南窑晋通砂石煤业公司如此胆大,倒底底气何来?
记者于8月9日再一次拨通怀仁县煤炭工业局领导电话,该局领导说:企业没和你们联系吗?记者说:没有。该局领导:你们把事情举报到朔州市煤监局了。记者说:举报了。该局领导:我接 到了,我在外地出差了,回去调查清楚以后再和你们联系。
法院查封采矿权,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在没有解除采矿权的情况下,任何人和组织不得采矿。在没有解除采矿权期间生产发生事故后,作为怀仁县主管领导以及国土局、煤炭局,是怎么看待这起事故的?又是对煤矿如何监管的?对于煤矿瞒报事故是怎么处理的?都是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