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刘桐)沈阳市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倡导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经济赔偿,保障消费者权益。
近日,沈阳市政府发布《沈阳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其中提出,今年沈阳将完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下简称“创城”)工作任务,全市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大幅提升。明年,通过省政府食安办验收考核和国务院食安办评审验收,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追溯制度
可追溯去向问题产品可召回
按照方案,沈阳将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指导督促企业重点推行企业内部风险隐患排查、企业内部产品检验、食品安全追溯、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食品安全定期报告5项管理制度。
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构建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问题产品可召回。
■网络订餐
探索推进网售食品监督抽检
方案提出,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落实实名登记、许可证审查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查处网络订餐违法经营行为。
9月底前,以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为重点,遴选基础较好的大型超市,全面推行“一板五盒”模式。
10月底前,实现首批67家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率达到100%。制定《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细则(试行)》,探索推进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抽检。
■农产品
135家封闭式市场设快检室
9月底前,全市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在入场交易前均须提供产地证明,无法提供证明者须进入市场待检区进行实验室检验或快速检验认定。
9月底前,完成沈阳副食集团下属沈阳水产批发市场、塔湾北行农贸市场2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设立市场快速检验室和独立待检区域,健全完善二维码追溯系统;推动盛发菜果批发有限公司、地利农副产品有限公司2家大型民营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市场快速检验室和独立待检区域,鼓励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年底前,完成全市135家封闭式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设立“一室一屏”,即快检室和电子显示屏、产品来源可以追溯。
■风险预警
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0月底前,制定《沈阳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以及有关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倡导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据了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以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
■餐厨废弃物
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监管中心
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加强“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质量安全监管。
建设全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监管中心,11月底前,新增垃圾清运车辆52台、餐厨垃圾专用桶6000个;12月底前,完成老虎冲餐厨废弃物处理场(200吨/日)项目建设,启动二期项目(120吨/日)扩建工程。
■餐饮服务
“农家乐”将纳入监管
沈阳将把“农家乐”等业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实现“透明厨房,阳光操作”,12月底前,实现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改造率达到100%,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建筑面积1000㎡以上)明厨亮灶改造率达到60%以上。
■“三小”经营
食品摊贩将划区定时经营
重点对小餐饮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加工制作流程、餐饮具清洗消毒、原料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规范,引导办证,12月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小餐饮”持证经营。
食品摊贩将划定经营区域、确定经营时段,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卡。
引导小作坊升级改造,12月底前,完成15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