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道:中大连续两天出现“港独”横额

   2017-09-06 联合早报3460
核心提示:易锐民 香港特派员 yikyms@gmail.com香港中文大学连续两天出现“香港独立”横额,均被校方迅速拆除。中大学生会称,面对校方打

香港中文大学连续两天出现“香港独立”横额,均被校方迅速拆除。中大学生会称,面对校方打压“港独”讨论,同学们仍然无畏无惧。

“香港独立”横额前日已出现在中大烽火台、康本国际学术园、李兆基楼天桥等地,而竖立在港铁大学站外的民主女神像,更被添加了一条写有近百名入狱社运人士名字的“短裙”。

中大的文化广场昨早再次被发现悬挂写有“香港独立”的横额和相关宣传物品,中大师生中心管理委员会表明,有关横额及宣传品的内容明显违反了香港法律及校方的一贯立场,而且未经申请,因此须立即清除。

身兼中大校董会成员的民建联刘国勋也称,香港不能发生“港独”,校园不应该出现相关的标语,有关行为是骑劫整个中大以及其他学生,令外界将中大标签为宣传“港独”的地方。

同日,香港大学图书馆侧民主墙,也被发现有“香港独立,支援中大学生会”黑底白字字句。

另一方面,香港浸会大学昨日举行开学礼,学生会会长刘子颀致辞时指出,大学生是社会的知识分子,不应对社会上的事视而不见,要运用知识及智能为香港寻找出路。

浸大校长钱大康被问到是否接受校园出现“港独”声音时称,学生可以发表意见,但前提是不犯法及不构成危险,否则必定不容许。对于有大学生因参与社运而入狱,他说,为年轻人犯法而得此后果感到痛心。

港大学生会会长黄政锝上周在港大开学礼后也承认,接连有不同大专院校学生参与社会运动后遭检控及定罪,多少会引起部分同学忧虑,不敢参与游行集会活动,但他相信,仍有同学会参与认为正确的社会运动。

针对这次“港独”横额事件,身兼香港行政会议成员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校方若准备追究,可以报警要求调查,警方也可自行调查,律政司若书面同意,即可对相关人等提出检控。

他也点出,《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写明,任何人若“发表煽动文字”,或“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等,首次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港元,866新元)及监禁两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三年,煽动刊物则予以没收并归予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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