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贾宋镇北里庄村村南,河道的整治工程正在进行,村民黄迷虎介绍,相比前两年,河道的宽度确实增加了不少,而新修河堤所占用的土地,就是村民们的承包地。
同村的黄迷虎也有着同样的遭遇——
从他们出具的合同来看,协议自2016年6月1日期实施。协议一经签订,对甲乙双方,就同样具有约束力,那么,他们应得的补偿款为何还迟迟没有发放到位呢?随后,记者又电话咨询了贾宋镇政府驻北里庄村的包村干部。
结束语:诚信是文明城市的灵魂,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一纸合同,不仅是规定了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合同本身,又何尝不是诚信精神,契约精神的一种体现呢。此前的种种原因我们不再去追究,希望,如这位包村干部所说,村民们应得的占地补偿款,能尽快地发放到他们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