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曾于2013年11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但是,尽管国家三令五申,相关部门不作为、违规建筑屡禁不止、小产权房暗地销售等乱象依旧层出不穷。
有群众向本社举报,永年区大北汪镇大北汪村“大北汪南街瑞泽园小区”无任何手续的违规建筑,销售在建小产权房,随后记者赶往该地了解情况。在位于永年区大北汪乡镇大北汪村东路北有两栋已建设接近尾声的两栋楼房,“大北汪南街瑞泽园”字样的楼盘,该村村民向记者证实该楼盘对外销售,于销售价格,村民回答在1500左右。随后记者以购房者名义到售楼部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楼盘属于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
记者21号下午在大北汪镇政府见到李书记,记者就“大北汪南街瑞泽园小区”无任何手续属于小产权房,乡政府知不知情,以及日常监管情况,李书记回答到,关于大北汪瑞园小区的监管在国土所,我跟你们联系国土所长,他们负责解释。
记者在镇政府给联系国土所长后来到大北汪国土所,在国土所见到了工作人员和自称开发商的人,记者就大北汪南街瑞泽园小区项目手续问题,大北汪国土所回答到,我们只是负责看以下证件,至于该项目任何问题都有所长负责,随后留下电话。截止发稿无任何回复!
《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切 实加强监管,做到令行禁止。对违规为“小产权房”项目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发放施工许可证、发放销售许可证、办理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要严肃处理。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厉问责。此外,还要加强宣传引导。正确引导舆论,向社会警示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然而,当前永年区大北汪镇“大北汪南街瑞泽园小区”小产权房却在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明目张胆违规建设,顶风作案进行销售,究竟是谁赋予了其如此行为的胆量呢?是镇政府还是国土所?
据了解,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老百姓一旦购买,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不受法律的保护,其利益将由谁来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