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广播公司9月6日文章,原题:孕妇自杀之后,中国人讨论医疗权利问题 一名待产孕妇跳楼自杀的案件,在中国的社交网站上引发网友们的愤怒和震惊反应。据称这名孕妇是因为她的家人拒绝让她做剖宫产手术而决定自杀的。这名姓马的孕妇8月31日在陕西榆林一家医院从窗户跳下身亡。该医院发表声明称是因为家属多次拒绝实施剖腹产,最终导致产妇难忍疼痛、情绪失控跳楼。但孕妇的丈夫否认了院方的说法,称家属并未拒绝实施剖宫产手术。
中国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进行重大外科手术之前,必须征得家属的许可。但中国社交媒体上发出质疑,为何马女士没有被允许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中国社交网站“微博”上,一名网友说:“孕妇清楚自己的情况,为什么她自己的签名不算数?”有一万多名网友点赞此条评论。另一名网友说:“孕妇的家人应该被视为凶手。”一名网友还补充说,“他们应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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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曾经在中国饱受青睐,人们认为这是一种较为先进而且不那么痛苦的生孩子的方式。但是,2015年10月中国独生子女政策的废除改变了这一状况。现在,国家和媒体都积极鼓励夫妻双方生育第二个孩子,并且女性还被建议要对剖宫产三思而后行。
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毛群安在2016年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时曾说:“妇女需要考虑到,如果他们生第一个孩子选择剖宫产,可能会影响他们的第二次怀孕。”与顺产相比,剖腹产手术的风险要稍高一些,并且可能导致子宫破裂或胎盘低置,两者都有可能导致并发症,影响未来怀孕。(实习编译:陈肖楠 审稿:谭利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