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环保部、我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省委、省政府“1+18”大气污染治理方案,邢台市强势推出采暖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秋冬季主城区实施机动车按尾号限行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具体措施↓↓↓
主要目标
确保今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期间,细颗粒物浓度比2016-2017年同期下降20%以上 ,不超过102μg/m³ ;重污染天数比2016-2017年同期下降18%以上 ,不超过46天 。
主要措施
实施机动车限行
秋冬季,在邢台市区邢州大道、祥和大街、东华路、滨江路合围区域内, 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限行 2个车牌尾号。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
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
秋冬季,采取限行等措施控制重型运输车辆对主城区的污染。
9月底前 ,“一城五星”范围内所有道路清扫保洁车辆全部完成“油改气(电)”;
在入市口和邢台市区主要街道,安装10台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2辆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重点筛查进入市区的 蓝牌货车和高排放尾气车辆等。
严防“散乱污”企业污染反弹
对已关停的5459家“散乱污”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列入关停淘汰的做到“两断三清”、挂账销号,严防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列入整治改造的坚持先停后治,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生产。
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在整个采暖季,对建材、钢铁、焦化、铸造、涉VOCs排放、玻璃、电力、造纸、橡胶等行业制定了停产或限产具体规定,其中钢铁企业、造纸企业、橡胶企业等 限产至少50%。
列出了772家企业名称和具体措施要求,每家企业都有处级分包干部负责。
全面完成“煤改气(电)”工程
10月底前 完成10万户“煤改气(电)”,年底前完成21.8万户“煤改气(电)”,“一城五星”城区、“五星”和市区关联区基本实现 无散煤。
实行量化问责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督查发现问题较多等情形,按照量化要求分别对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问责。
加强督查督导
成立强化督查组,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地毯式、解剖式、常态化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对督查发现的问题 依法处理,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