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记者从省社会保险服务局了解到,为让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不跑腿、少垫资”,我省按照人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我省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在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系统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同时,日前,又将就医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此举意味着,我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均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解民忧、惠民生,为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尽快惠及我省各族群众。我省坚持规范便捷、循序渐进、有序就医、统一管理的原则,分阶段分层次稳步推进我省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各项工作的落实。
据省社保局信息技术和异地结算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3月1日,我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正式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省本级率先与北京、天津、山东、江苏和四川五省(市)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6月22日,省本级参保人员就医范围扩大到甘肃、河北、河南、辽宁、云南等共计十个省(市);7月18日,我省其余8个统筹区业务系统和城乡居民业务系统正式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至此,我省实现了对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
跨省异地就医人群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我省还在不断努力扩大异地就业范围,让这件民生实事落在实处。9月5日,我省异地就医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至此,按人社部的要求,我省完成了跨省异地就医目标任务,实现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均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此项工作也走在了全国前列。
青海棉纺织厂的退休工张喜魁,长期在云南居住,8月份因白内障,在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接受治疗,出院时自己只掏了自付的3000多元钱,老人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不用自己垫付住院费,也不用托人拿单据去西宁社保机构办理报销,免除了他们这些长期在外地居住老人看病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截至9月21日,作为参保省,全省跨省刷卡就医共537人,已结算397人,医疗总费用733.6万元,医保基金支付588.6万元。同时,作为就医省,全省刷卡就医4人,已结算3人,医疗总费用18253.35元,医保基金支付7307.4元。
同时,该负责人还提醒所有参保人员,如要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二是要持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不能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只能根据参保地规定,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