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的人已经被抓了。”9月10日下午,与铜仁大峡谷相邻的松桃自治县大兴社区菜冲集体林地,驴友陈嘉亮指着一处裸露的山体激动地说。
家住铜仁市碧江区的陈嘉亮对铜仁大峡谷情有独钟,他说,以前的菜冲林木葱郁,是休闲佳地。两年前,铜仁市世兴投资公司未经过审批,大肆乱挖乱建,在菜冲建动物观光园、生态休闲度假山庄和生态农业观光园,致使大片山体裸露。
去年6月,松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积极派员提前介入引导收集、固定、完善证据,主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要求移送公安机关查办,将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世兴投资公司法人吴某“告”进了监狱。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没有适格诉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起诉以及经过诉前程序后行政机关仍然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
两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线索摸排,向国土、人防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36件,目前相关行政机关已落实26件。
针对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仍怠于履行职责,使公共利益仍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的行为,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做好扎实的前期工作的情况下,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不但要“告”损害公共利益的企业和违法者,还要“告”具备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
6月27日,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昌就与该县林业局局长刘治立分别坐在原告和被告席上。李世昌代表公诉机关指出县林业局存在怠于履职的违法行为,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林业局履行对该县大坪场镇大坪村林地被非法占用一案的监督职责。
经过激烈的法庭审理后,刘治立当庭认可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目前,林业局已责令违法业主在案发地补种上千株马尾松恢复生态。
两年来,松桃检察机关从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着手,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9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成功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82件,覆盖试点方案规定的所有案件领域,办案数量、质量均名列我省基层检察院前列。
该县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共挽回被毁国有林地623.8亩,督促关停环境违法企业2家,治理被污染土地2000多平方米、河道2.3公里,督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6亿余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3330万余元。(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