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湟源入列首批国家文明生态建设示范县
在9月21日举行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环保部宣布了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全国46个市县获此殊荣,湟源县名列榜单,这是我省唯一获此项殊荣的示范县。
能获评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是对当地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成就的极大肯定。这是环保部升级国家生态县市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后,第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模范生”。 与之前相比,升级后考核标准更多、也更为严格,主要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六个方面,分别设置30多项建设指标,对各地是一种新挑战。因此,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对处于湟水河上游的湟源来说,更加显得来之不易。
近年来,湟源县将“生态立县”作为战略目标,努力打造湟水河上游生态建设重点县品牌,大力推进以环保、林业、水务、现代农牧业、生态旅游、生态家园、生态文化为主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城乡一体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生态、人文、效益、景观”协调发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湟源县域内主要河流湟水河出境(扎麻隆)断面水质稳定达二类水体功能要求,空气优良率达87.6%,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65.98,森林覆盖率为41.86%。危废处置率达100%,城镇污水处置率10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县8个乡72个村分别被评为省级生态乡、生态村。近年来,未发生过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