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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邢台威县交通违规执法 “罚款经济”何以消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5  来源:本地焦点
核心提示:近日,国务院办公室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物流将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中明确指出:

近日,国务院办公室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物流将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中明确指出:“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由交通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

9月15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发出《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决定从9月份至年底,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4个月的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执法行为。《通知》中“八项制度”规定,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的违法统一由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

9月19日,交通运输部等十四个部门再次发文《关于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再次明确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依托公路超限站,推进将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

尽管国家相关部门三令五申的发文强调,但是,在“罚款经济”利益驱使下,邢台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威县大队执法人员,至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于不顾,于9月19日单独在国道上进行拦截过往货车,用社会车辆参加执法,其中一辆冀E 384C6白色轿车,更是在超限站门口直接横到公路上,用于阻挡和拦截车辆,给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

小编接到被查扣的司机反映,货车被查扣后,不是马上进行过磅称重,而是先扣押到超限站院内进行停放,期间未出具任何的扣押凭证,过磅称重后,不是要求车辆先卸载,消除违法行为,恢复核定的车货载质量,而是,要求车辆先在事先拟好的法律文书上签字,由邢台交通单独作出处罚决定书,缴纳罚款后,才予以卸货,司机拿出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时,邢台威县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居然说,这个通知我们不知道,我们只执行62号令。

截止发稿时,据司机反映,过磅称重的货车依然不让卸货,期间被扣押的货车公司也派人与邢台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威县大队的霍站长进行沟通,但是,霍站长以连不上网无法作出处罚决定书为由,不让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小编不禁要问:“已经称重确认超过车货总质量的车辆,为何不让卸载消除违法行为,连不上网和卸载有冲突吗?总不至于是用“互联网”卸货吧!”。

早在几年前,众多媒体就邢台交通执法违法违规问题进行过深度报道,而然,依然没有唤醒邢台交通执法部门的警醒,社会车辆参与执法活动,不交罚款不让卸载,不执行交通运输部的规定等违规执法行为,难道邢台交通路政执法人员,就是以这样的形象和行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的召开吗?

来源:焦点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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