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特别是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作为“破解深度贫困之策”的重要举措之一,在对2016年900多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和生活费继续给予全程资助的基础上,建档立卡、跟踪问效、简化流程、扩面提标,深化教育扶贫,对今年573名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大学生及时给予资助,稳定实现教育救助脱贫一批的目标。
据了解,《西宁市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实施一年以来,显现出为贫困家庭“解忧”、为贫困学生“加油”、为扶贫攻坚“助力”的明显成效和良好的社会评价。“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有了惠民政策,关键是提升政策的执行力。市委、市政府于今年7月份召开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联席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市2017年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民政、农牧和教育三部门从7月开始,对2016年接受资助的947名学生由各县区对学生家庭收入变化、一学年在校表现情况等及时进行核准,确定是否具有下一年资助资格,最终确定910名学生符合继续资助资格。并对取消资助学生家庭进行及时答复,完备资助档案。同时,集中审批城乡低保和建档立卡户中本科以上已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贫困大学生336名,专科及高职学生237名;少数民族学生205名,占35%;城市低保家庭学生308名、既是农村低保家庭也是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240名、农村低保家庭学生25名。经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中心核查,51名建档立卡户家庭收入均超出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根据《西宁市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对51名学生家庭收入超标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予以函告,并经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再次复核后,取消贫困学生资助资格。市民政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教育局联合对通过审核的573名学生在《西宁晚报》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布市、县区监督电话,并在县区民政局和学生所在村居同步公示,接受社会和各界群众的监督。2017年共计发放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金1683万元(2016年学生补助资金1028万元、2017年学生补助资金655万元),9月底全部通过社会化发放渠道将资助学费和生活费发放到每一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手中,确保受助学生及时入学。
随着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的持续推进,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救助的深度、广度、力度上下功夫、出实招,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重视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