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危房改造明年年底前完成
日前,《西安市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我市将以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户为重点,确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方案》明确,危房改造对象由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扶贫、住建等相关部门对非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进行再核查,逐户精准核实,准确划定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级别。
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
在改造方式上,《方案》提出,属整栋危房(D级)的,原则上应原地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必须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区县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按照户均不低于2.5万元予以保障。各区县可结合自身情况,调整补助标准,但不得低于中、省、市制定的标准。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不应低于各级财政户均补助之和;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不超过1万元,剩余补助资金由区县统筹安排用于补助拆除重建农户。
建立金融扶持,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实施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帮助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危房改造资金。 (记者 康乔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