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人社厅发布2017年新疆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7年新疆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由国家人社部批准,新疆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为10.5%,下线为3%。
就是说,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正常的企业工资增长按照基准线8%增长;工资水平较高、工资增长幅度较快企业,工资增长可参考上线10.5%;对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可参考工资指导线的下线3%。
据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孙戎介绍,2017年企业工资增长标准与上一年保持一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目的是保障职工正常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工资指导线应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价格、劳动就业及人工成本等方面的指标制定。
“新疆自2001年开始,连续17年发布新疆企业工资指导线,各地州市以此为依据,及时制定当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线对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具有指导意义,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了参考依据。”孙戎说。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苏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