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王珏同志先进事迹报告暨“全国优秀法官”追授会在泰州召开。最高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叶健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授王珏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
王珏生前系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在审判任务繁重、工作难度较大的民事审判一线奋战了20余年,先后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000余件,办理34件破产案件,为破产企业追回债权1700余万元,协助安置职工1.4万余人,办案过程中共写下办案笔记18本约20万字。罹患癌症后,她仍坚持梳理在办的几十件案件,写下案情报告、争议焦点、尚待调查事项等。今年5月29日,王珏病逝,年仅44岁,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其个人一等功,泰州市委追授其“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多年来,她经办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因裁判不当造成当事人缠访闹访,无一因裁判不公不廉受到当事人的举报。(晓勇 于波 海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