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长假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9月26日,省直机关纪工委公开通报3起省直厅局下属单位党员私车公养、公车私用典型案例。这三起案例分别是:
宜春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三大队大队长王鑫等四名班子成员私车公养问题。经查,自2014年1月以来,大队长王鑫、党支部书记熊衍林、副大队长高志云、副大队长兼纪检员易斌用公务车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其中王鑫1.95万元、熊衍林0.1万元、高志云1.95万元、易斌1.2万元。王鑫、熊衍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志云、易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人均被调离岗位,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驾驶员王晓伟私车公养问题。经查,王晓伟在担任车队队长期间,自2016年8月开始,利用职权使用单位公务车油卡给亲友私车加油60余次,累计金额为2.2万余元。王晓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井冈山景泰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崇龙(主持工作)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6年,刘崇龙先后15次驾驶景泰酒店两辆公务车前往赣州市于都县禾丰镇看望家人。刘崇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基层正职降级为基层副职,并扣发4个月绩效工资。
通报指出,国庆中秋假期是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的高峰期,也是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易发期、多发期。省直各单位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高度警惕“车轮腐败”新变种问题,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加油和公车定点停放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违纪行为。 (记者张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