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对我国18家聚氯乙烯树脂“PVC”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对违法企业分别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至2%的罚款,共计4.57亿元。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九年来,对国内企业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
18家企业吃国内反垄断最大罚单
聚氯乙烯树脂“PVC”是生产电线电缆、农用薄膜、各种包装材料的主要原料,广泛用于建筑建材、医疗器械、家用电器、快递等行业。经查明,涉案的18家企业从2016年3月起,就开始通过微信群交流、召开会议等手段达成并实施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这一行为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导致国内“PVC”市场价格不到半年涨幅超过40%,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加重了下游企业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部门依法对牵头主导的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2%的罚款。对处于从属地位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涉案企业,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上述18家涉案企业共计罚款4.57亿元。
据了解,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九年来,反垄断部门对国内企业开出的最大的一笔罚单,涉案18家企业,跨11个省自治区,企业类型包括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
垄断手法:微信群里酝酿涨价协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次企业串通涨价的行为几乎都是利用社交通讯软件在网上约定而成的,大大增加了隐蔽性,但法网恢恢,执法人员对案件线索的突破同样是通过互联网。
据了解,2016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到下游行业协会和企业反映“PVC”原材料价格异常上涨的举报,反垄断部门立即开展了执法调查。在调查初期,就发现18家PVC生产企业在去年3月到12月期间以“西北氯碱联合体”的名义多次召开会议。
虽然数据高度吻合,但办案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却没有发现任何有关约定涨价的纸质协议,企业相关负责人也都否认曾经约定共同涨价,没有核心证据,调查工作进入胶着状态。在案件几乎陷入僵局的时候,办案人员在一位企业负责人建立的微信群里发现了线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垄断局反垄断二处 曾川 介绍,微信群参加的人员就是各家涉案企业的相关的负责人,他们在微信群里交流价格信息,说“今天你涨多少明天我涨多少”,或者“我们这18家企业,在下周共同涨多少”。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微信群里不仅有企业公布价格执行表提议涨价,其他涉案企业都积极响应表示支持,前有提议,后有响应,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完整的横向价格垄断协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时建中 指出,对于横向垄断协议,一般认为只要有两个或以上竞争者,本来应该是竞争的,如果达成了一个限制价格限制数量限制市场的协议,就构成了一个横向的垄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