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环保部、河北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省委、省政府《“1+18”大气污染治理方案》要求,在我市主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根据我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交警支队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限行区域
滨江路、邢州大道、东华路、祥和大街(含上述四条道路)的围合区域。
二、限行时间
2017年10月9日7时起至2018年3月31日21时。
每日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
三、限行措施
在主城区范围内,2017年10月9日开始每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2018年1月7日以后按照北京限行方式重新排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限行车种为所有市区行驶的机动车(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长途客运车辆、邮政快递专用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环卫专项作业车、园林专项作业车、道 路养护专项作业车、执行紧急勤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处罚措施:邢台交警对不按照限行办法行驶的车辆,将采取监控抓拍和人工上路两种方式,违反限行,罚100,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