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河南 » 正文

全球报道:脱贫攻坚考核“一般”要被约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脱贫攻坚考核“一般”要被约谈记者9月28日从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获悉,我省已经印发《河南省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豫单位脱贫
原标题:脱贫攻坚考核“一般”要被约谈

记者9月28日从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获悉,我省已经印发《河南省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豫单位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要求,从2017年到2020年,我省将对省发改委等24个省直部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等7个中央驻豫单位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实施考核的目的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相关责任单位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重点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凝聚工作合力。

《办法》详细规定了考核内容。各责任单位的专项责任总分值设定为100分,从组织领导、工作谋划、精准落实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考核落实情况。考核将实行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和与平时工作相结合的方法,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形成考核报告,作出考核初步结论,经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议后,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办法》规定,考核结果按照省政府组成部门、相关责任单位和中央驻豫单位三类进行评定,每一类都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评为“好”的,作为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评为“较好”的,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指导,巩固现有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升水平。评为“一般”的,由省委、省政府领导约谈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责任单位不得参加年度各类评先评优,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评为“差”的,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相关责任单位不得参加年度各类评先评优,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③7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