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广西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会上发布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1+6+2”系列文件。“1+6+2”系列文件包括《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桂发〔2017〕16号)(下称《决定》)一个主文件,6个配套文件,以及一个分类考核意见和一个“十三五”规划。
作为系列文件的主文件,《决定》提出了很多新举措新政策,重点围绕县域重大项目、重要领域、重点工作,在重大项目建设、财税支持、土地保障、金融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配套出台了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双十条”政策措施,例如在县域政策扶持支撑上,提出了投融资、项目、财税、用地、金融、人才等政策措施,出台“双10条”政策:一是对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城区)、进步县(城区)给予10个方面奖励政策措施;二是针对90个县域给予10个方面29条支持政策措施。
此外,自治区还在特色旅游方面提出加快培育发展30个特色旅游小镇,实施“一镇一品”工程;扶持发展民宿经济;到2020年,各县域均要培育形成1个以上有特色有市场的主题旅游主打产品。6个配套文件包括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业园区、特色旅游、特色小镇、金融支持、财政体制改革等6个实施意见,是对主文件的进一步细化落实,明确了目标任务,指出了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一个分类考核意见和一个“十三五”规划,即《关于加强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的意见》和《广西县域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了我区县域经济发展的考核导向和工作方向。
“郡县治,天下安!”县域经济关乎全区发展大局。下一步,自治区将印发实施任务分工方案,加强政策的推动落实,组织实施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县域经济发展项目服务活动,开展每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和先进县、进步县评比表彰,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记者 冼妍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