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工作。
省委书记陈豪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云南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会议指出,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省委常委领导班子要带头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为全省作出示范;省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中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而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既要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参与者,又要做好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格局;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真正解决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的我省“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等问题。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好《实施办法》。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要实现对各州(市)和省直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审核把关、现场参会督促指导的“全覆盖”。各级领导班子要结合省委关于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及早谋划、安排、部署今年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确保开出高质量的会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田静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