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下旬,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颉庄乡郎庄(原属新市区)村民宋瑞坤,站在村北的七一路上,望着路北一片被建成的酒店一声叹息。“好好的农地,被建成了酒店”,宋瑞坤感到十分心疼和无奈。
8年前,郎庄村七一路北侧是一片果树地和农作物。后来,这一片数百亩的庄稼地被占用了大片面积,建起了集餐饮、游泳馆和采摘、住宿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酒店园区。
农地里建起酒店园区
保定市竞秀区颉庄乡郎庄村位于该市西二环与七一西路西南方向,这里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10年前,这里曾是连片的林地和成片的农作物,但随着市区的发展扩大,朗庄村附近的土地价值逐年增长,一些商人开始觊觎这里的土地。
2001年3月,杨某与郎庄村委会签订果园承包协议,将该村145亩果园承包。2005年11月,刘某也与郎庄村委会签订租地协议,将该村40.8亩土地承包。
据村民介绍,2009年期间,就在这两块承包地的位置上,一家外界传言为养老休闲的项目开建。但随着工程的完工,该项目挂起了“西湖园绿州大酒店”的牌子。随后,餐饮、住宿和游泳馆、酒吧等陆续开始营业。
村民反映,西湖园绿州大酒店所占用的土地,曾是朗庄村的农用地。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焦新波摄
据网络公开资料显示,保定西湖园绿州大酒店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注册成立,地址为保定市七一西路郎庄村村北,董事长为田某。
2006年至2009年期间,郎庄村民宋瑞坤担任该村村委会主任。其称,因该项目建设时没有合法的手续,他在任期间曾极力反对该项目违法乱建的行为,但后来其卸任后,该项目才得以继续建设。
协议约定“不许破坏土地”
今年9月下旬,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来到这里时看到,在紧邻七一路的“西湖园绿州大酒店”牌子十分显眼和气派,园内分别建有餐饮楼和游泳馆、酒吧等建筑,沿着道路向向里走去,则是和酒店相连的果林。
据朗庄村民宋某某介绍,包括西湖园绿州大酒店、游泳馆和果树等项目在内,圈占的土地总面积达200多亩。其中,酒店、游泳馆和酒吧等项目占用的土地至少有40余亩。
郎庄村民提供了该地块的两份占地协议。一份为“果园承包协议书”,另一份则是“租地协议”。其中,果园承包协议书中承包面积为145亩,该协议显示:“此土地性质为农业用地”。另一份“租地协议”中租用土地面积为“四十亩八分”,该协议约定“乙方不许出租、有意破坏土地”,并明确注明以种植为主。
郎庄村民称,这是打着果园和农作物种植的名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又以养老公益项目的幌子,搞起了商业项目的开发经营。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与保定西湖园绿州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某取得联系,田某称“有事”随即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向保定市竞秀区国土部门了解该项目用地等情况,但未能如愿。
果园承包费和租金去哪儿了?
据曾任郎庄村主任的宋瑞坤介绍,他在任期间有人多次提出建设酒店的问题,但果园承包协议书和租地协议中均明确该土地性质为农业用地,国家政策法规也明确规定农用土地不可改变用途,所以当时就没有同意。
宋还称,这些土地的承包费和租金,按当年的标准也十分低廉。并且,他在任时,两份协议中的承包费和租金也没有收到一分钱。
果园承包协议书中的145亩果园约定承包期限是28年,自2001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20日,承包费为每年“壹万元”,一年一清。
租地协议中40.8亩土地租期为50年,自2005年11月9日至2055年11月9日,每年每亩“叁佰元”,共计1.2万元,在每年的年底前一次性付清。
据宋瑞坤介绍,2006年至2009年其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向承包者讨要承包费和租金,但承包者称都已交过。
“协议签署时是一年一清,可我在任3年期间没有收到过租金,村委会账目中也没有该地块的承包费和租金收入”。宋瑞坤称,他也不知道承包费和租金都去哪儿了?
1995年至今,朗庄村宋某义一直担任该村主任、书记等职。9月13日,记者与宋某义取得联系,他介绍,原来该地块种植树木、苗圃、蔬菜等为主,后来对外承包后,承包者一直向村里交纳承包费和租金。
宋某义还称,酒店方占地是从原承包者手里再次承包的,因为占用的涉及林地,酒店刚开始建设时,他曾进行过去制止。2015年,该片土地被当地政府部门储备,承包者便不再向村里交纳承包费和租金。(本社记者焦新波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