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河南 » 正文

全球报道:最高检!检察官对其办理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最高检:新司法办案机制实现适度放权与监督制约并举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记者熊丰、陈菲)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
原标题:最高检:新司法办案机制实现适度放权与监督制约并举

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记者熊丰、陈菲)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式运行新的司法办案机制。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司法办案机制在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对检察官进行适度放权的同时,从顶层设计上加强了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

据了解,新的司法办案机制通过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检察官、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防止检察官在办案中滥用职权;在案件分配上,坚持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确保每一个检察官得到均等的办案机会,防止因分案产生的司法不公;在办案中,发挥部门负责人的审核监督作用和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参考、制约作用,发挥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副检察长审批监督作用。此外,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要求所有司法办案工作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强化流程监控。

在对办案检察官监督方面,通过对检察人员的司法办案业绩、办案责任和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全面记载,全面、准确反映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和其他检察业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办案水平以及应当承担的司法责任。

“新的司法办案机制通过对‘人’对‘事’的全面监督管理,实现‘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保障司法责任制顺利运行。”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说。

对于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高景峰表示,检察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其办理的案件的质量终身负责。对于故意违法办案,或者由于重大过失,导致司法办案出现严重错误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