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7年新疆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由国家人社部批准并正式下发,其中,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为10.5%,下线为3%。
“工资指导线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还有劳动就业、人工成本等经济指标确定。工资指导线对完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具有指导意义,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了参考依据。”自治区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孙戎说。
据了解,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下线构成。工资增长基准线是政府对大多数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正常的企业工资增长的基本要求,以保证普通职工工资的增长;工资增长上线是依据宏观经济形势和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的分析,对工资水平较高、工资增长幅度较快企业提出的工资增长预警提示;工资增长下线是政府对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企业工资水平的起码要求,目的是保障职工正常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
新疆自2001年开始,已连续17年发布自治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各地州市以此为依据,及时制定当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李春霞 符钰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