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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报道:山东住建系统放权减证 年底前许可证照可快递寄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3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深化放

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环境,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要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开展放权减证、流程再造、精准监管三项行动,2017年9月底前实现“零跑腿”审批;其他许可事项于2018年6月底前实现“零跑腿”审批。2017年12月底前,实现各类行政许可证照快递寄送服务。

开展放权减证行动,激活市场主体活力

山东将通过减行政权力、减行政许可、减证明材料、规范中介服务,来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一律取消,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相关信息的一律取消,其他部门办理的相关证件、文件可说明或证明相关情况的一律取消,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有关规定中“其他文件、资料”等不确定性表述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编制保留清单向社会公布,对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得要求提供,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系统内省市县乡四级所需证明材料的摸底梳理;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同时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加大电子介质使用,减少纸质介质的使用,减少重复报送和“循环证明”。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该取消的取消,该整合的整合。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在审批过程中需委托第三方提供技术性服务的,所需费用列入审批部门预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自2017年11月1日起,省级不再收取涉企投资项目的审批中介服务、强制性检验检测、涉企培训考试等费用。

开展流程再造行动,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通过“联合审、区域评、网上办”等措施,着力解决审批事项环节多、效率低、办事难等问题,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最终实现“零跑腿”或“只跑一次”。省厅审批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4项许可事项,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推进,2017年9月底前实现“零跑腿”审批;其他许可事项于2018年6月底前实现“零跑腿”审批。2017年12月底前,实现各类行政许可证照快递寄送服务。深入推进“多证合一”,将公积金缴纳登记列为全省“多证合一”企业必选项。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探索实施并联审查,在系统内部尽量减少流转时间,异地开展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项目所在地以分公司名义办理项目报建手续,力争实现“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超限工程、大型工程除外)、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4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的目标。

开展精准监管行动,营造规范有序公正市场环境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两库一细则”,做到监督无死角、管理全留痕,实行阳光、文明执法。强化结果运用,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外,所有抽查结果及时分类向社会公布,并向“信用山东”推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取消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加快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规规章立改废,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从源头上杜绝违反放管服改革宗旨的法规政策出台。全面推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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