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黑龙江 » 正文

全球报道:黑龙江省出台“煤改电”电价政策支持清洁供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04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我省出台“煤改电”电价政策支持清洁供暖记者从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减少大气污染,我省近日制定
原标题:我省出台“煤改电”电价政策支持清洁供暖

记者从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减少大气污染,我省近日制定出台了“煤改电”电价政策。新电价政策1日起在各地供热期内执行。

据悉,我省制定出台的“煤改电”电价政策主要针对“煤改电”用户,实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峰时段8个小时(7:00-11:30、17:00-20:30),平时段6个小时(6:30-7:00、11:30-17:00),谷时段10个小时(20:30-次日6:30)。从具体电价标准看,用户电压等级在1千伏以下的,居民用户电采暖电价峰时段为每千瓦时0.645元,平时段为每千瓦时0.513元,谷时段为每千瓦时0.2898元;其他非居民用户电采暖电价峰时段为每千瓦时0.6953元,平时段为每千瓦时0.5858元,谷时段为每千瓦时0.3263元。用户接入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的,每度电价相应降低1分钱。与以往相比,该电价政策延长了谷时段时间,降低了谷时段电价,有利于“煤改电”用户节省电费支出。

政策同时规定,原居民电采暖用户以及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利用地热能供暖用户可自愿选择保留原政策或执行新政策。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助加热取暖,与居民家庭“煤改电”取暖执行同样的电价政策。(记者马云霄)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