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我们身边的小游园、微绿地像邮票一样,虽小但精致?市建委和市林园局为此联合出台了《成都市小游园、微绿地设计及建设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 “11+2”区域的小游园、微绿地建设的设计工作。
小游园微绿地 要“一园一特色”
《意见》提出,中心城区小游园、微绿地设计要充分考虑市民可进入、可参与性;必须与周边环境及需求相结合,高标准设计及建设,满足“一园一特色”的建设主题,具有高标准的审美品位及生活情趣;项目方案设计应面向社会公开有偿征集,广泛吸取社会创意。
在绿化方面,小游园、微绿地设计应因地制宜。场地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移植,应采取保护措施。改建项目应对现状长势不良的乔木灌木进行更换。新建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小游园、微绿地绿地率不低于75%;2000平方米以下的小游园、微绿地绿地率不低于65%。
小游园、微绿地设计应着重增补或替换大规格、高品质的开花植物及彩叶植物,体现植物的季相变化,实现四季有景,植物主题突出,重现“花重锦官城”美景。植物选择应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常绿、落叶乔木比例宜达到6∶4。树种选择应满足植物多样性需求,丰富植被景观,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5%以上。营造特色植物主题游园景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慎用速生树种和有飞絮影响的树种。
尊重历史痕迹
强调文脉利用
《意见》要求每个绿地一般应设置1-3个公共艺术品;外露市政设施应置于相对隐蔽处,并融入文化内涵,进行景观化处理;场地内的公共配套建筑需采用绿色生态手法设计。
小游园、微绿地设计应深度研究周边街道地域特色及历史文化内涵后独立命名。具有一定地域特色及历史文化环境的小游园、微绿地设计,应重点强调区域内文化及特色的展现;尊重原有历史文化痕迹,对该区域内文脉、特点充分强调利用。其公共艺术设计,需结合成都市自身特色,以艺术的手法再现市井生活情趣。公共艺术品(含植物艺术营造)设计宜以历史故事型、民俗生活型、现代创意型三种类型进行艺术创作。公共艺术品设计,可在社区公众进行创意征集,可由专业艺术机构作专项深化设计实施;需延续整体游园绿地的铺装及城市家具设计风格,相互呼应;设计尺度需与场地及周边环境相协调,鼓励在易实施、耐久的原则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手法。
根据游园规模及性质,可灵活设置与主题文化相呼应的景观建构筑物(亭、廊等)及小品。对需要实墙隔离的墙体,可采用艺术彩绘装饰墙面或植物绿篱。
要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在城市家具设计要求方面,小游园、微绿地设计中城市家具应满足行人的休憩、视觉和心理等需求,营造宜人的生态环境,配备功能完善且满足市民需求的配套设施;需按照高品质、高标准、创意性及一园一特色的要求,宜结合游园特色主题进行独立设计、定制,使用材质应考虑耐久性、美观性原则。 小游园、微绿地设计的游步道宽度应不小于1.2米,不宜大于3.5米。铺装设置需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宜采用高规格透水性铺装,应满足耐久,抗变形及承压能力。
在夜景照明方面,应根据小游园、微绿地的景观设计主题,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游园一园一景的风貌特点、夜景照明环境的定位、文化内涵、艺术风格等,进行夜景照明设计。夜景照明规划应强调游园夜间视觉形象的总体效果,要做到层次分明;既有变化,又统一协调、和谐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