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在被评估的全国100座城市中,合肥市位列第7名,连续两年进入前10名,蝉联全国省会城市第四位、中部第一位。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连续发布已五年,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对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23个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和46个其他城市共计100个重要城市,从“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等9个方面进行评估。
近年来,合肥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争议纠纷化解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果。先后3次集中清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前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107项,精简率达65%。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为该领域全国首部政府规章,有效确保执法权规范阳光运行。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坚持行政诉讼案件“见官”更要“见效”,行政首长“出庭”更要“出声”,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应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698件,已开庭291件,实际出庭291件,出庭应诉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