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长的5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道石握路55号握山居庭2栋1楼为出租商铺,大部分是餐饮店。这些餐饮店厨房的窗口面向小区,油烟排放系统简陋,甚至是直接排向小区内部,每天在楼上都会问到麻辣烫的味道,令人作呕,其中一家的排烟管渗水,导致地面都是油污,且排烟管声音扰民,希望相关部门跟进处理下。
答复意见: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石握路55号握山居庭2栋1楼餐厅的油烟排放系统简陋,排烟管噪音扰民。根据领导批示,广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8日
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广州市白云区派出工作人员对同和街石握路55号握山居庭2栋1楼共7家餐饮店进行了检查,发现5家餐饮店在经营过程中确有油烟产生,且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执法人员现场向5家餐饮店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安装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并引导其进行网上备案。下一步,该区执法部门将继续对该问题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扰民问题不再反弹。
【网民留言】
我是罗湖棚改长排业主。我们的阳台未和我们计算建筑面积,而且解决方式很不公平,希望上级领导调查清楚。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其房屋阳台在深圳罗湖棚改中未被计入建筑面积。根据领导批示,深圳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8日
深圳市政府回复意见:经核查,您反映的是木棉岭棚改片区长排村42栋201房测绘问题。您要求计算建筑面积的“阳台”部分,是您借助公共挡土墙在主体外墙加建的空间,该部分占用室外公共过道,天花为塑料板吊顶,吊顶为铝合金阳光挡板,属简易房屋。《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规范》明确规定,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该房屋现有测绘报告由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专业测绘机构出具,符合测绘技术规范规定。
【网民留言】
2017年7月下旬,大石街城管在全街范围对他们认为是违建的私人在建房实行拆电表停电,对原址重建的村民影响不大,但对加建的村民影响是很深远的,加建的楼层没电没关系,但是对有人居住的楼层影响可大了,房主一家没电用没话说,但是对于租房子住的外省民工家庭就太不公平了,他们下班回来才知道没电,到别处找房子也来不及,原先居住的房子到晚上漆黑漆黑的,怎么住呀?有人向供电部门反映情况,供电部门回复说是政府行为,他们供电部门也没办法。难道是可以随意规定那个村的村民可以自建房,难道是可以随意规定这个村的村民不可以自建房?难道是可以随意规定那个村的村民建六七层高的房子,可以随意规定这个村的村民只能建三四层的房子吗? 同一个村的村民建房子,有的村民可以建五六层高的房子,而有的村民永远都只能允许建三到四层高的房子吗?这里是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以上情况是否属实。
答复意见:
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反映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加建楼房被拆除电表并停电。根据领导批示,广州市政府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8日
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规定“自来水、电力、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电梯等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临时性或者永久性服务”。为落实严查严控违法建设工作要求,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加大辖区违法建设查控力度,联合供电部门依法对违规加建的房屋以及新增的超高超大违法建设实施停电处理,待该房屋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供电。
近年来,受利益驱使,违法建设猛增,导致城中村用电紧缺,夜晚停电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居民用电秩序,并带来一系列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原住人的楼房进行违法加建后,可能会对原来的地基和楼房结构产生较大影响,容易出现楼房坍塌、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希望您和广大居民群众能够理解政府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自觉不参与违法建设,不使用、不租用违法建筑物,共同维护好辖区内的居民用电秩序和城乡建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