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威市助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为把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推进文化旅游名市建设,武威市日前出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助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办法》规定,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3A、4A和5A的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对投资实物量5000万元以上,建成运营并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支持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通过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方式,支持企业成长壮大。
支持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停车场建设,对泊位在20辆以上的标准停车场,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小车泊位一次性补助1000元,每个大巴车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位于城区的文化旅游企业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政策,位于乡村的文化旅游企业实行农业用水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