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与经典歌曲一同蜿蜒漫溯的就是人们一直以来对江河湖泊的依依情愫,对水资源保护的心心念念。自2016年11月我省启动河长制以来,各项工作全面推行。截至目前,黑龙江省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基本建立,近四万河长走马上任、履职尽责。同时,河湖分级核查全面推进,全省各级工作方案相继出台,河长制工作机构、制度陆续建立,专题培训、“一河(湖)一策”编制等工作有序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水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水环境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推行河长制,可以有效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不断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在日前召开的水利部第二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上,黑龙江省与浙江、江西、云南、河北、内蒙古等6省(自治区)作了交流发言,足见作为水资源大省的我省,对河长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与推进力度。从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我省各项工作全面提速,计划向前调,任务往前赶,尤其是把河长们都实名公示,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规避责任泛化,变“九龙治水”为“河长治水”,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实现常态常效。
最新数字显示,我国河长数量接近25万名,而龙江的近4万名河长已经在第一时间上岗,主要领导更是站到河流防治责任的最前端。这其中既有省级河长抓纲带目发挥牵引作用,又有基层河长因地制宜发挥主战作用,既有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科学指导,又有适合当地、“一河一策”的“土办法”。各级河长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不仅为江河湖泊“冠名”,更意味着所有生态资源被纳入明确的责任体系之中,把每条大小江河细化成各级河长的“责任田”,以“制”达“治”,让黑土地上的每条河流都有责任主体,使各级河长在履职过程中通过刚性约束倒逼刚性执行,通过河长制盘活带动黑龙江省水环境改善治理,切实管住每条江河,守好一方碧水。
随着黑龙江省五级河长体系的基本完善,河长制也如同一根珠线,串联起黑土地的每方水域,管水又管岸,让水治理的反应链条缩短,提高水治理效果,推动生态建设。虽然组织架构明晰、责任精确锁定的河长制有了体制机制的制度保障,有了一整套的行政系统的责任细化,但是水治理不能光靠河长唱“独角戏”,河长领衔,公众参与、社会共治,才是江河湖泊生态保护的正确打开方式。让每条河流成为每个人的“乡愁”,牵挂、珍惜、呵护、建设,全民治水的受益者也将是我们每个人。(滕嘉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