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举一反三,切实改善我省环境质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方案》。 “五个一”即明确一个目标——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严守一条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开展治燃煤污染、治黑臭水体等十大整治工作;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建立一套保障系统。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考核结果将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挂钩。
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科学排定整改时限,确保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底前巩固提升。到2020年,全省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
提升治污效果,改善环境质量,我省将重点推进十大整治工作,分别是治燃煤污染、治矿山污染、治烟尘污染、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黑臭水体、治面源污染、治码头污染、治非法采砂、治危险废物、治垃圾污染。
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方案对巢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淮河流域污染问题、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新安江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皖北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等作出了部署。
方案提出系列目标要求。 2017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办法,省级以上文明城市、生态城市、环保模范城市要率先出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办法;对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进行跟踪督查与评估,确保2017年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全部淘汰。到2020年,全省现役燃煤公用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企业自备机组和循环流化床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露天矿山防尘措施覆盖率、矿区永久道路路面硬化率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2020年底前,全省城市建成区总体消除黑臭水体等。
推进“五个一”专项行动,我省将建立一套保障系统,制定一整套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激励措施,统筹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强化督查考评,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党委、政府责任红线。(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