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全国各地资讯 » 云南 » 正文

全球报道:云南农户圈养黑熊14年 发个朋友圈森林公安找上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0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原标题:农户圈养黑熊14年 因这个举动森林公安找上门图为王某非法饲养的黑熊。宁洱县森林公安局供图记者9日从云南省宁洱县森林公
原标题:农户圈养黑熊14年 因这个举动森林公安找上门

图为王某非法饲养的黑熊。宁洱县森林公安局供图

图为王某非法饲养的黑熊。宁洱县森林公安局供图

记者9日从云南省宁洱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近日破获一起非法饲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熊案,目前,这头重达近300斤的黑熊已送至收容救助中心进行收容救助。

近日,宁洱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微信朋友圈发现一个疑似在宁洱县饲养黑熊的视频,经过森林公安多方排查,得知在宁洱镇新塘村大沙坝附近有人非法饲养黑熊。森林公安及时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最终在一户农户家养殖场内发现一头用铁笼关着的黑熊。

经查,这头黑熊是2003年王某到孟连县勐阿口岸的集市上购买所得,当时这只黑熊比较幼小,贩卖者把它放在一个皮鞋盒内兜售。王某觉得小熊很可爱,买回来后当作宠物饲养,但随着小熊一天天长大,并显露出的野性,王某就用特制的铁笼将黑熊关了起来,这一圈养就是十四年,直至被森林公安发现。

图为王某非法饲养的黑熊。宁洱县森林公安局供图

图为王某非法饲养的黑熊。宁洱县森林公安局供图

经专业机构鉴定,这只黑熊为食肉目熊科亚洲黑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根据《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行为属于违法,宁洱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没收了王某非法饲养的黑熊。

鉴于这头黑熊经过长期人工饲养,已丧失野外生存能力,加之宁洱县森林公安局不具备饲养条件,森林公安联系了普洱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请专业人员用麻醉的方式,将这头重达近300斤的黑熊送至收容救助中心进行收容救助。(杨晶)

免责声明:本文若有侵权,请联系我,立刻删去!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全球资源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公益慈善栏目 赞助本站可以扫描支付 | 免费推广计划 | 全球资源网顾问团 | 帮助中心 | 企业文化 | 关于我们 | 全球信息中心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本站对所有发布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决定是否采用并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