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球报道:海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提高
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提高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从2018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提高到5000元。
调整后,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确定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13个档次。同时,按照《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残达到一级或者二级伤残的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含三级)、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政府按每人每年200元的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人员、五保户、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可由市、县、自治县财政为其缴纳部分或者全部最低档次的养老保险费。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挂钩,多缴多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