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统一使用主题党日活动证、认真记录活动主题、内容以及缴纳党费等情况……近日,贵阳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党支部主题党日运行机制,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到支部、落实到党员。
贵阳市明确规定各党支部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坚持常抓不懈,让党员养成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和自觉,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同时,有计划安排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等列席主题党日。规范主题党日记录要求,做到有活动内容、有签到考勤、有发言记录、有评价结果。在留存文字资料的同时,注意收集留存图片视频等资料。党员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时,统一使用《主题党日活动证》,认真记录活动主题、内容以及缴纳党费等情况。提倡和鼓励党支部在开展活动时,悬挂党旗、佩戴党徽等,进一步增强主题党日的仪式感。贵阳市还严禁以主题党日名义搞公款旅游、安排宴请、转嫁费用、发放补助等。
据悉,贵阳市实行的“3+N”模式,是在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缴纳党费3个规定动作的同时,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民主议事、服务群众等,进一步丰富主题内容,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传统文化教育、志愿服务、帮困扶贫等主题活动,围绕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引导党员在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中立足岗位作贡献、当先锋。
为加强督促指导,贵阳市要求各党(工)委采取随机抽查、电话抽查、巡回检查、实地暗访等多种形式,对所属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工作交流。对不认真开展主题党日、工作严重滞后的,取消党组织和党支部书记当年评先选优资格。(李薛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