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云南网从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9日起该局调集全局监察执法力量,“画图列表”圈定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地区、重点矿井,对全省12个产煤州(市)开展“网格式”督查工作,全力营造稳定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
21个工作组“驻守”一线
据介绍,按照督查工作安排,云南煤矿安监局将全局监察执法人员,组成21个工作组,按监察区域、专业等统筹划分各组督查“责任田”,深入基层一线,集中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网格式”督查检查。其中,对煤矿数量多、灾害重的县(市、区),至少保证有一个监察小组进行驻守督查。
督查工作结合煤矿全面安全“体检”、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督促各级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情况。
紧盯107处“不放心”煤矿
此次督查将紧盯全省107处“不放心”煤矿(安全风险为红色等级以及今年以来监察执法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发生事故的矿井),并细化每名监察执法人员“点对点”督促落实盯守责任的煤矿名单,采取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全覆盖监察,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措施,以严格执法倒逼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落实重点监管、日常监管、属地监管和驻矿监管措施;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火灾防治、提升运输管理制度和有关措施。
“对标对表”除隐患防事故
为确保督查工作实效,云南煤矿安监局进一步梳理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巡查、安全督导、综合督查、暗查暗访等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以及煤矿全面安全“体检”、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预防性监察执法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在督查过程中再次进行“对标对表”检查,督促彻底整改,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对隐患整改不彻底、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强化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法律追责和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等执法措施,并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彭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