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今日向媒体发布了14个城市2017年9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9月份,全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分别为:陇南、甘南、张掖、临夏、金昌、天水、定西、庆阳、平凉、嘉峪关、武威、酒泉、白银、兰州。除嘉峪关、白银、武威、庆阳外,省内其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优于去年同期。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份,全省14个城市PM10 月均浓度值为61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3.0%。9个城市同比上升,平凉上升3.0%,嘉峪关上升3.1%,酒泉上升11.6%,天水上升12.8%,金昌上升17.0%,定西上升27.7%,庆阳上升30.0%,白银上升38.3%,武威上升94.7%;4个城市同比下降,兰州下降3.0%,张掖下降2.4%,临夏下降29.1%,甘南下降10.8%;陇南同比持平。
1月—9月,全省14个城市PM10平均浓度值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张掖等7个城市同比下降,降幅在26.7%—3.1%之间;庆阳、天水、甘南、白银、陇南、兰州、武威等7 个城市同比上升,升幅分别为15.8%、12.7%、11.5%、6.3%、6.1%、5.0%、3.9%。
据分析,今年前三个季度全省PM10浓度值与2016年度同比有所下降,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有7个市州与2016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应及早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冬防”工作,认真做好“冬病夏治”收尾工作,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推动空气环境质量改善。
说明: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越靠前,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越好。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绝对值越大,空气质量变化程度越大。若为正值,表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差;若为负值,则优于去年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