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化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10月10日,在河北省承德市召开的2017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我省通化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是此次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全国19个城市之一。
2014年6月,通化市政府申请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开展创建森林城以来,通化市累计投入各类生态建设资金近60亿元,全市共新增造林面积25404.78公顷,平均每年完成新造林面积占市域面积的0.63%,完成中幼林抚育10493.97公顷,森林质量明显提升。同“创森”前2014年的数据对比,通化市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从创建初期的35.03%增加到40.58%,全市活立木总蓄积量从7959万立方米增加到8382.75万立方米,村屯绿化率由32.78%提高至33.4%,水岸绿化率由81.99%提高到85%,上述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要求。
通化市以“一心、两片、三水、多核、百点”构建起城市森林框架,重点实施了城区绿色空间、绿色宜居乡村、水源涵养林、通道绿化提升、水岸绿化、湿地保护、森林提质健康、宜林地造林和生物多样性保护9大建设工程,形成了青山环绕、林城相彰、林水相依、林路相衬、林居相嵌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空间格局。据2016年的《吉林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报告》显示,通化市的森林每年产生的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就达829.72亿元。森林生态系统的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和净化大气环境等功能,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和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影响力。(魏静 陈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