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百种疾病治疗 将实行“打包”收费
黑龙江省日前出台《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各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2017年年底前,在我省各市(地)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数量将不少于100个。
我省将在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重点在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同时鼓励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根据《实施方案》,按病种收费标准原则上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在病种费用外不得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未入径或者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仍实行按项目收费。
根据《实施方案》,医保经办机构要以既往费用数据、医保基金支付水平为基础,综合考虑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参保人员负担水平等因素,通过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合理确定相应病种的医保付费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循病种诊疗规范,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得推诿患者,不得无故缩短住院时间、分解患者住院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