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报道 日前,省政府发布相关指导意见,要求合肥、蚌埠、滁州市三试点城市在年底前按照医保管理改革新体制运行。三市将成立由市长挂帅的医改委,医保基金经办机构将进驻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意见要求,各试点市先行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能。在此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各试点市有计划、分步骤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城乡生育保险管理职责,卫生计生部门的药械集中采购、民政部门的城乡医疗救助管理职责等统一交由市医改办承担,实行集中管理。同时,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责的同时,鼓励和支持各试点市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生育保险等经办资源,成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实现医保经办体制“三保合一”。
各试点市要调整成立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委员会,统筹综合医改决策,推动“三医”联动改革,市医改委由市长任主任。推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县(市、区)医保基金经办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在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代办点建立服务点或相关代办机制,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此外,还鼓励各试点市设立医改监督稽查局,受理医保、药械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意见要求,2017年10月底前,各试点市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改革医保管理体制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12月底前按新体制运行。(记者 马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