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湖南省迎接党的十九大系列新闻发布会湖南政法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侦破刑事案件50.7万起,纠正瑕疵案、错案1500余件,遴选出员额法官检察官9349人,调处矛盾纠纷200余万起……10月11日,湖南省迎接党的十九大系列新闻发布会在长沙继续召开,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田福德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政法工作的有关情况。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俊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必达,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政治部主任吴巨培,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黄春阳等领导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全省政法机关全面提高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刑事案件、命案、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五下降”,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两上升”,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动服务大局,侦破50多万起刑事案件
五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刑事案件50.7万起,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65.1万人;全省检察机关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7.3万人,提起公诉26.2万人;全省法院共审结刑事诉讼案件21.32万件26.24万人,生效判决罪犯26.22万人。全省法院共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30.07万件,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132人、渎职侵权犯罪2423人,公安机关侦破经济犯罪案件1.6万起,涉案金额2千多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3.85亿元。坚决惩治涉及扶贫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全省法院深入清理企业投资经营案件,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运用司法手段淘汰过剩产能。检察机关探索建立“除虫护花”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安机关对涉企执法坚持慎重刑事立案、慎采侦办方式、慎施羁押手段、慎用侦查措施、慎处群体事件。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万家中小企业免费法律“体检”等专项活动。
此外,全省法院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56.14万件,执结率达89%,执行工作强制措施适用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以来共拘留7571人、判罪222人。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等专项工作。公安机关推进便民利民服务30项举措。省司法厅建设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省市县乡四级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1.5万余个,整合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办案5万余件。
深化司法改革,纠正瑕疵案、错案1500余件
据介绍,湖南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重点改革。实行员额制改革,遴选出全省首批员额法官检察官9349人,推进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独立办案、独立负责,落实办案责任制,推进司法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全省法院、检察院在收案数大幅上升的情况下,结案数、人均结案率均实现上升。同时,全面深化以三级一体“4+X”警务机制改革为重点的公安改革,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
同时,把防范冤假错案作为司法底线,建立健全排除非法证据规则、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以及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实行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律师制度改革,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律师代理申诉机制。五年来,全省共对2万余起案件安排司法救助资金3.7亿余元。
省委、省政府出台《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依法依规实行记录和责任追究。对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事有关诉讼代理业务,实行回避制度。改进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加强执法考评和案件评查。五年来,全省共评查重点案件1.6万余件,纠正瑕疵案、错案1500余件。强化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审率达到94.48%。
创新社会治理,调处矛盾纠纷200余万起
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制定湖南省“十三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规划,出台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好治安防控“五张网”和“四项机制”。推进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省公共部位视频监控探头达18.5万个,社会单位监控探头超过100万个。推行“三级一体”警务机制改革,开展缉枪治爆、打黑除恶、扫黄禁赌、整治“村霸”等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2016年以来全省电诈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206%,止付冻结资金8106万元。加强寄递物流安全管理,推行“三个100%”制度。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
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五年来全省共评估13761项,准予实施12415项,暂缓实施1056项,不予实施290项,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近年来累计调处矛盾纠纷200余万起,化解重大矛盾纠纷9.7万余件。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建立调解室2392个、调解员6168人,调解成功率达到95%。突出抓好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重点领域矛盾问题化解。在全国率先出台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此外,创新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抓住综治领导责任制这个“龙头”,健全责任体系,注重奖惩激励。2012年以来,共对2个省直单位和9个县市区进行黄牌警告,对1个市和12个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对34名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紧紧抓住“三化一实”,围绕平台创新这个“重点”,统筹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化建设,中心城区、县城网格化覆盖率达87.88%。在金融、电信、交通、寄递等重点行业领域大力推行实名制,全省省际、市际长途客运全面实施实名制。(记者 张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