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政府网站发布《西安12345市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公布市民热线受理的服务事项内容。
西安市12345市民热线管理办公室是市民热线的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市各相关单位市民热线工作承办情况,负责市民热线平台外包服务企业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各级市民热线承办单位负责办理市民热线平台转办事项,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本单位市民热线工作承办情况。
市民热线主要受理以下事项:
(一)各级政府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理流程、执法程序、审批事项及范围等政务信息咨询。
(二)各级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非紧急类救助。
(三)各级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
(四)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及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五)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六)制假售假、欺行霸市、非法垄断等各类扭曲市场机制、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公平竞争和正常交易秩序、阻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经济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七)向市民推荐生活、工作等服务企业名录。
(八)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民热线对下列事项不予受理:
(一)非本辖区各级政府行政职权管辖范围内的事项。
(二)110、119、120、122、96333等紧急服务专线处理的事项。
(三)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和武警职能的事项。
(四)对依法应当或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事项。
(五)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六)党员干部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违纪事项。
(七)承办单位已办理完毕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事项。
(八)纯属恶意攻击或无实质内容的事项。
(九)市民反映要素内容不齐全,无法处理的事项。
(十)经消费者协会调解或正在处理的和已经行政调解并结案的消费投诉事项。
(十一)其他不宜受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