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全面开展五项重点工作督促大检查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今年以来全省五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促大检查。
此次督促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推进“千企引进”工程、“千企改造”工程、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秋季攻势五项重点工作的情况。
督促检查工作将按照“谁主管、谁组织、谁检查”的原则展开,五项重点工作将分别成立单项督促检查组,督促检查时间为10月10日至11月10日,分全面自查、实地检查和总结报告共三个阶段进行。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此次督促大检查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认真开展有关工作。本次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在市、县两级政府,政府在党委统筹领导下,负责自查和信息采集、情况报送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根据已制定的单项督促检查方案,指导好、推动好、督促好、实施好所负责的单项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到市、县开展实地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数据采集时期统一为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其中,脱贫攻坚秋季攻势督促检查数据采集时期为今年秋季攻势发动以来至10月10日。
省政府办公厅将根据各单项督促检查组提交的数据汇总分析表和督促检查报告,以适当方式通报督促检查结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坚决杜绝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责任。(李薛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