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湟水流域每一条主要河流、每一米河道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在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中,我市以全面推行河长制这一重大改革事项为抓手落实河道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西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致力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加强河流管理保护,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谋划一幅壮丽的山水画卷。
所有主要河流都有河长
我们把“四个扎扎实实”特别是“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落在行动上,一刻也不放松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积极主动把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不断完善湟水流域水质保护机制,夯实“河长”责任,实施网格化、常态化监管。在确定河长制实施范围时,因为水利普查主要统计了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所以最初的《西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提出,对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实施河长制。为实现河库管护全监测、全监控、全监管、全覆盖、无盲点,在最终的方案中,我市取消了50平方公里的“门槛”,将全市所有主要河流都纳入了实施范围。据调查,西宁市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42条,但方案中的河流总数却有65条,河长制管理河流增加了23条河流。同时,考虑到河长制本身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要突出因地制宜、地方特色,因此结合以往的经验和西宁市出台的其他方案,我市把河长体系设置、工作内容进行了一些调减,以确保操作性更强,指导性和地方特色更加凸显。
河长制布局到“每一米”河道
全市市、县、乡、村927名四级河长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一个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管理保护机制建立起来。《西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对湟水流域(西宁段,河流总长1278公里)全部进行了划分,将管理范围细化至村级,进一步明确了西宁市主要河流水面、水质及水域岸线分级责任范围,统筹上下游、兼顾左右岸,细化管辖区责任范围及管理长度。将涉河基础设施(指涉河环卫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防洪防护及美化设施等)等按段划分、分级负责,全部纳入各级河长的管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