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严管厚爱驻村第一书记
近日,通化市制定出台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十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第一书记管理。
十项制度包括:教育培训制度、双重管理制度、驻村考勤制度、工作纪实制度、报告公示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考核制度、不胜任“召回”制度、关爱保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其中,驻村考勤制度规定,第一书记在村任职期间,工作与派出部门(单位)脱钩,全年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0天,遇事离岗必须向乡镇党委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请假。报告公示制度规定,第一书记个人争取和派出部门(单位)向派驻村帮扶的资金、物资、项目等均要列入党务村务公开范围。关爱保障制度明确,派出部门(单位)要保障和落实对第一书记的交通费、工作和生活补助、定期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市、县党委组织部门不定期抽查验证派出部门(单位)第一书记考核情况,对弄虚作假、人为抬高考评结果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第一书记重派轻管或不关心不支持第一书记工作的部门(单位),对主要领导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情节特别严重的进行组织调整。(张义仓 马天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