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安徽省紧紧围绕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纪要和安徽省与沪苏浙签订的一系列合作协议,明确合作方向和任务,推动参与长三角合作逐步深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基础设施建设进展加快
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接,协调推进合作项目建设。宁安城际、宿淮铁路、溧马高速、徐州至明光高速、泗洪至许昌高速安徽段、扬绩高速宁国至绩溪段、宁千高速及合肥新桥国际机场等重大项目相继建成运营。沪苏浙皖实现了高速公路ETC互联互通。芜湖港与上港集团携手打造安徽至上海洋山港的重要喂给港。“皖电东送”稳步推进,淮南-南京-上海和淮南-浙北-上海2条特高压交流示范工程正式投运,形成贯穿沪苏浙皖的长三角特高压交流环网。
产业分工合作持续深化
一是加强合作载体建设。多层次的跨省(市)共建产业园区获得长足发展,苏滁现代产业园已具规模,示范经验在省内开始复制;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以PPP模式和萧县合作开发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区;郎溪、广德与江苏溧阳合作共建苏皖合作示范区。二是产业合作质提量增。在沪苏浙的大力支持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长三角区域内产业合作稳步推进,十八大以来沪苏浙在安徽省投资亿元以上项目到位资金1.98万亿,占到位资金总数的50 .1%,是安徽省利用省外资金最主要的来源地。
环境保护合作不断加强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形成合力。积极参与韩正同志牵头的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业废气、城市扬尘、燃煤小锅炉、秸秆焚烧、机动车尾气等得到有效治理,与上海电气集团合作,探索秸秆发电、还田、饲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二是水环境治理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重点流域、重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推行河长制,淮河、巢湖水质稳定向好;首轮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圆满结束,2016年签署第二轮新安江生态补偿合作协议,进一步巩固合作成果,新安江已成为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带动千岛湖水质实现与上游来水同步改善。
城市合作进一步扩大
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8市列入长三角城市群,并明确提出促进合肥都市圈与南京、杭州、苏锡常和宁波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合肥、芜湖、马鞍山、滁州、淮南加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芜湖、马鞍山、滁州、宣城加入了南京都市圈城市发展联盟,共同编制了《南京都市圈规划》。
公共服务一体化全面推进
深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合作,全面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全省17个统筹地区(含省直)全面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全省所有的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合肥海关与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实现“五关如一关”。积极开展长三角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等五个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以“信用长三角”建设合作为基础,沪苏浙皖共同建设首个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推动区域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络,沪苏浙金融机构在皖分支机构不断增加。推动数字证书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领域应用,合肥成为全国首批移动电子商务创新试点市。合力构建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协作机制、应急协作机制、违法犯罪行为联打联防机制等5项工作机制;成立了长三角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联盟,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