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部分指标不降反升,怎么办?10月13日,宁夏决定强力攻坚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排查整治、集中执法、督查约谈专项行动,打好国家“大气十条”第一阶段收官战。
今年1至8月,受臭氧污染超标影响,我区五市平均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减少9天,可吸入颗粒物同比上升6.1%,细颗粒物同比持平,与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趋同,环境质量好于2015年、差于2016年同期。即日起,自治区环保厅挂图作战,将指标分解到每一天,一周一调度,一周一分析,一周一督查,严格问责追责。将国控、区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废气重点污染源分布状况上图标注,冬季3个月PM10、PM2.5日均浓度攻坚指标分解到各地市、每个站点等,全部制图上墙。对燃煤锅炉淘汰,工业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等18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明确到市县(区)政府,逐项排查、整治、督办。
根据攻坚安排,每周公布各市县(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及排名,向空气质量改善排末位的地级市和后3位的县(区),以及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排查整治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县(区)下发预警函。对每月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或排查整治进展缓慢的地市和县(区)进行督查,并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或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地市、县(区)进行巡查,根据巡查取证等结果,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并实行区域环评限批。(记者 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