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做好2017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于关于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人员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等问题作出解答。
《通知》指出,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参照公办院校按岗位空缺数或相应岗位数的3%比例内进行申报推荐。岗位设置标准参照《关于调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92号)执行。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按正高7%、副高29%、中级45%、初级19%确定,民办高职院校专业技术岗位按正高5%、副高25%、中级45%、初级25%确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专职教师总数等数据参考全省2016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仍实行总量控制,各设区市要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择优排序推荐,省直管试点县(市)推荐人员纳入所在设区市一并排序。要加大向一线教师倾斜力度,校级领导和教研机构领导推荐人数不超过30%,同一学校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省直中小学校由其主管单位组织推荐,民办中小学校由其登记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推荐。
2017年将继续对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进行调整,各大中专院校每个学科推荐1-2名,各设区市教育局从中小学教师中每个学科推荐1名。(全媒体记者 曾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