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工商局、河南省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关于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卷烟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推进全省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烟草业转型升级发展,进一步规范卷烟经营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商局、烟草专卖局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规范监管行为。各级工商、烟草部门要主动适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需要,积极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按照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坚持规范转化为主,查处取缔为辅,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步提升合法卷烟经营市场主体数量。
二是督促证照办理。对于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卷烟经营户,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办理条件的,各级工商、烟草部门应主动进行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及时申领相关证照,将其转化为合法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对于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营业证照中经营范围不包含销售卷烟、雪茄烟的,要督促经营者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三是取缔违法经营。对于不符合证照办理条件的卷烟经营户,经过反复教育劝导仍然违规经营卷烟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防止无证无照经营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