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政府部门获悉,为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学历证书的管理,杜绝伪造、买卖学历等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南昌市普通高中学生学历造假惩戒制度》近日出台,普通高中生伪造或购买虚假学历证书都将受惩戒。
记者了解到,该制度中所指惩戒对象为参与伪造、买卖学历证书的普通高中学生、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针对程度不同的造假行为,我市将实施差异化的惩戒方式。违规主体为学生:伪造或购买学历证书的,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对虚假学历证书予以没收。违规主体为学校:以虚假信息申领学历证书的,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学校参与伪造、买卖学历证书,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并没收非法所得,对学校给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违规主体为教育主管部门:违法颁发学历证书的,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高小茜)